申请人菏泽台湾通行证遗失、到期、损毁、照片磨损、被盗。
1.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(48×33mm的二寸光面相纸,白色或淡蓝色背景)一张;
2.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》;
3.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4.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》(原件及复印件)、定居国外的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;
5.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(赴台旅游除外);
6.因遗失补发证件的,提交证件报失地警察机关出具的证明;
7.换发证件的,提交原持有的《往来台湾通行证》;
8.证件损毁的,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。
受理(菏泽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)→审批(菏泽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)→制证(山东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)→发证(菏泽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)→申请人
菏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
菏泽市公安局西邻(八一路与天香路十字路口东北角)
周一至周五:
夏时:上午8:30-12:00下午:14:30-18:00
冬时:上午:8:30-12:00下午:14:00-17:30
办理时限:
1.对申请《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及前往台湾签注的,自受理申请之日起,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制作、签发。
2.对紧急的申请,签发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
办理费用:
1.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0元/证
2.一次签注 20元/件
3.多次签注 100元/件
4.加注 20元/件